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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长职责范围
1、主持全处日常工作;
2、分管计划科、采购科、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3、负责人事、财务、物资设备增量管理工作;
4、负责货物、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职责范围
1、协助处长工作;
2、分管处办公室、物资设备管理科;
3、负责物资设备的存量管理及党建和老干(离退休人员)工作;
4、负责服务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5、负责211工程项目管理;
6、完成学校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职责范围
1、协助处长工作;
2、分管房产管理科;
3、负责房地产管理、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管理及群团工作;
4、完成学校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办公室职责范围
1、负责本处计划、总结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告等公文起草、各项会议通知、会务资料的收集准备和上传下达等有关工作;
2、负责本处的人事、组织、宣传和财务管理日常工作;
3、协助处长做好各科室之间业务工作的协调;
4、协助完成招投标的有关工作;
5、负责各类文件的处理、催办和有关文件的归档及公章的使用保管工作;
6、负责全处的日常考勤,文件、报刊收发,生活福利和工会、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工作;
7、负责本处网络信息工作;
8、负责与有关业务协会等社会团体的联系;
9、完成处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计划科职责范围
1、负责制订计划管理的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
2、负责起草本科室当年度(学期)工作总结、制订下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3、负责编制和下达采购计划;
4、负责审查采购项目经费预算;
5、负责与各级相关计划管理部门的联系和协调;
6、负责组织计划项目的论证、申报、立项和总结;
7、负责各类合同的审查审计、签章及管理工作;
8、负责建设项目的过程监督和中期检查管理 ;
9、负责建设项目的考核和评估;
10、负责办理资金核算、结算业务;
11、完成处长和处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职责范围
1、贯彻国家采购和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拟订学校有关招投标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2、负责起草本科室当年度(学期)工作总结、制订下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3、接受采购申请,审核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确定采购方式;
4、组织招标文件和标底的编制,发布招标信息,接受投标报名;
5、组织审查供应商资格,确定投标人名单,发售招标文件;
6、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7、参与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
8、参与采购合同的洽谈、审查与会签;
9、组织需纳入教育部、省、市集中采购与招标项目的申报;
10、负责采购与招投标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和立卷归档;
11、负责组建学校“采购评标专家库”;
12、完成处长和处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
采购科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学校有关采购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2、负责起草本科室当年度(学期)工作总结、制订下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3、负责组织大型设备及批量采购的市场调查;
4、负责全校教学、科研、行政及其它使用方向仪器设备、家具、大宗物质、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5、 负责采购项目的施工、管理、协调与督促工作;
6、 负责办理进口仪器设备的报关、免税等工作;
7、 负责采购合同的起草、签订;
8、 负责仪器设备、家具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工作;
9、 负责主持仪器设备、家具采购的询价谈判;
10、负责主持项目的验收;
11、参与对全校教学、科研、行政及其它使用方向设备的使用率及完好率的检查、评估工作;
12、协助做好招投标的有关工作;
13、完成处长和处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物资设备管理科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对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校性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起草本科室当年度(学期)工作总结、制订下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3、负责物资设备入库单的审核;
4、负责对学校物资设备的验收、入库、建帐、建卡及管理;
5、负责组织对全校国有资产现状、存量、增减变动的清查、登记、统计报表及日常工作;
6、负责办理学校物资设备的调拔、转让、报损、报废以及残值回收处理工作;
7、负责建立全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并进行管理;
8、负责组织对全校教学、科研、行政及其它使用方向设备的使用率及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投资的效益评估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实验室的评估工作;
10、负责仪器设备、家具保修期外的技术维修管理工作;
11、完成处长和处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房产管理科职责范围
1、负责对学校各类房产进行管理,起草并实施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2、负责学校公共用房(教学、科研、办公用房)和教职工住房、学生宿舍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统计工作;
3、根据学校房产管理规定,负责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用房的分配和调整,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负责指导、监督教职工周转房的物业管理工作;
5、根据学校和国家相关政策,起草并实施学校住房货币化改革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
6、负责收集和管理全校教职工历年福利分房、货币化分房信息库及学校房产管理档案的归档工作;
7、负责实施学校教职工住房补贴规定。审查核定教职工各类住房、租房补贴申请;
8、负责闲置房产和非经营性房产的有偿使用管理;
9、接受有关职工住房问题的咨询、申请,解释学校房产管理的政策及规定;
10、负责学校非经营性房产产权、产籍管理;
11、负责全校房产的白蚁防治工作;
12、负责落实处领导和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