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中心)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我校对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其管理实行如下模式:主管校长全面领导学校资产管理工作;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中心)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代表学校行使资产管理的职权,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实际和特点,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学校房屋、仪器设备、家具等各项资产;
3.负责部分办公、教学、科研、后勤仪器设备和家具的维修管理工作;
4.负责全校实验教学设备的统一管理;
5.负责组织实施学校职工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6.负责学校办公用房、公有住房的管理;
7.负责组织货物、服务项目的招投标采购与管理工作;
8.负责资产的入库和建账管理;
9.负责资产的清查、统计;
10.负责资产的合理配置,办理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的审核和报批手续。
  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中心)下设有处办公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计划管理科、采购科、物资设备管理科、房产管理科。